前言
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秋盛”)位于普宁市占陇镇华林工业区,成立于2001年4月2日,公司主要从事涤纶短纤维生产,拥有国内先进的再生纤维生产线,是普宁市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化纤生产的重点企业之一。广东秋盛现有生产项目均位于广东省普宁市占陇镇华林工业区广东秋盛厂区内。
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秋盛申请上市应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现补充2013年1月-6月环境保护资料,申请进行补充核查。
1.公司基本情况
1.1 企业概况
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秋盛”)位于普宁市占陇镇华林工业区,成立于2001年4月2日。目前公司占地面积近70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现有正式职工686名,拥有国内先进的再生纤维生产线,是普宁市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化纤生产的重点企业之一,是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废旧聚酯、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生产研发基地。
公司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研发部、生产部、行政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等。机构规范管理,各司其责。公司注重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注重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和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放手人才施展才华。公司自主研发的特本白棉型等多个产品在色泽度、断裂强度、线密度、疵点等重要技术指标接近或超过熔体直纺大化纤指标,深受广大用户喜爱,产品供不应求。2010年6月由广东省科技厅组织召开的省级科技成果鉴定会上,PET瓶废料生产高强度涤纶短纤维技术开发项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以“质量第一,客户至上,诚信经营”作为服务宗旨,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促效益”的指导思想,注重质量和品牌建设,用诚信和优质产品打造企业品牌,是同行业中率先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公司多次被揭阳市委、市政府和普宁市委、市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文明企业”和“光荣纳税户”。公司及从事生产的概况如下表所示。
表1.1-1 广东秋盛从事生产的公司概况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 省市 | 与申请公司的关系 | 投产时间 | 所属行业 | 是否为重点监控企业 |
1 | 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揭阳市 | 本公司 | 2002.11 | 化学纤维制造 | 否 |
根据《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公司所从事生产行业类别为纺织行业中的化学纤维制造类,属于《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环办函〔2008〕373号)所列须进行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类别。
1.2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情况
本次融资为公司首次申请上市融资,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上市融资拟发行3334万股流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为准。
本次融资的投向项目共有3个:(1)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化纤棉新建工程;(2)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化纤棉改扩建工程。(3)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各募投项目均按要求执行了环评制度及相关要求,具体情况见表2-1。
表2-1 广东秋盛上市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 | 所在地 | 现有主营业务 | 建设规模 |
1 | 年产10万吨化纤棉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 24个月 | 普宁市占陇镇华林工业区 | 化学纤维制造 | 增加5万吨生产能力,使改扩建后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 |
2 | 年产10万吨化纤棉新建工程建设项目 | 24个月 | 普宁市池尾街道镇区马嘶岩路北侧 | 新增年产10万吨化纤棉生产线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个月 | 研发、质检 |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研发中心大楼为一栋五层的砖墙、混凝土框架承重结构大楼 |
2.募投项目环评批复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本次融资为公司首次申请上市融资,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本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1年4月2日的普宁市秋盛化纤有限公司,2010年8月,经普宁市秋盛化纤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秋盛化纤以其截止201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合股本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3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拟投资于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化纤棉改扩建工程、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化纤棉新建工程共3个项目,均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其中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化纤棉新建工程2个项目还没有建设;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化纤棉改扩建工程位于广东秋盛现有生产厂区新增用地,正在建设,于2012年4月已经建成安装一条生产线,产能2.5万吨/年,另有一条生产线仍然还在筹备当中。改扩建项目配套建设了工艺废气治理设施,新增锅炉配套建设了脱硫除氮治理设施,废水依托原有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并进行深度处理回用水工程改造。改扩建项目正在申请进行一期工程竣工验收。
3.2013上半年环保执行情况
3.1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013年1月-6月广东秋盛没有新扩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改扩建项目正在申请进行一期工程竣工验收。
3.2 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3.2.1 排污申报情况
广东秋盛在2013年上半年定期向普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申报了污染物排放情况,分别于2013年4月和2013年7月申报了2013年一、二两个季度的排放污染物,普宁市环保局相应下达了排污核定通知书。广东秋盛排污申报登记情况见表3-2。
表3-2 广东秋盛排污申报登记执行情况
核查年度 2013年 | 排污申报类型 | 排污申报通知书 |
1季度 |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 普环监核字(2013)A048号 |
2季度 |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 普环监核字(2013)A101号 |
3.2.2 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
广东秋盛依法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普宁市环境保护局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在2012年9月更换了新的排污许可证。核查期内排污许可证情况见表3-3,见附件3.2。
表3-3 排污许可证领取情况
序号 | 排污单位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日期 |
1 | 广东秋盛 | 4452812010000009 | 2012.9.6~2014.9.5 |
3.2.3 排污缴费执行情况
广东秋盛核查时段内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3.2.4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3.2.4.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
公司于2011年11月完成对燃煤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的改造工程。根据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验收监测(普环监(测)验字(2011)第138号)及普宁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公司竣工验收监测时段废气排放达标。
3.2.4.2 常规监测情况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核查时段2013年上半年监测计划执行情况见表3-5,监测报告见附件5.1。
表3-5 广东秋盛监测计划执行情况
监测项目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 | 落实情况 |
废水排放 | pH、色度、COD、 氨氮、SS、硫化物、生化需氧量等 | 每季度 一次 | 已落实: 2013年监测月份: 3月、6月 |
锅炉烟气 | SO2、烟尘、氮氧化物、林格曼烟色黑度 | 已落实: 2013年监测月份:3月、6月 |
工艺废气 | 非甲烷总烃、粉尘 | 半年一次 | 已落实: 2013年监测月份:6月 |
厂界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每季度 一次 | 已落实: 2013年监测月份:3月、6月 |
3.2.4.3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广东秋盛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3-6。
表3-6 污染物排放标准
| 污染物 | 标准限值 | 单位 | 执行标准 |
大气 污染 物 | 二氧化硫 | 500 | mg/m3 | 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765-2010) 中锅炉大气污染物B类区排放标准限值 |
氮氧化物 | 400 | mg/m3 |
烟尘 | 120 | mg/m3 |
非甲烷总烃 | 120 | mg/m3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工艺废气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
颗粒物 | 120 | mg/m3 |
废水 排放 | pH | 6~9 | 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级标准 |
SS | 10 | mg/L |
CODcr | 40 | mg/L |
BOD | 10 | mg/L |
氨氮 | 2 | mg/L |
色度 | 30 | mg/L |
噪声 排放 | 噪声(昼间) | 60 | dB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
噪声(夜间) | 50 | dB |
3.2.4.4 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2013年上半年废气监测排放浓度统计结果显示,2013年上半年监测结果显示工艺废气稳定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锅炉废气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765-2010)中锅炉大气污染物B类区排放标准限值。
3.2.4. 5 废水达标排放情况
广东秋盛委托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定期开展废水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根据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表明广东秋盛废水排放稳定达标。
3. 2.4.6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情况
广东秋盛委托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定期开展噪声污染源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公司夜间(晚上22:00~次日6:00)不进行生产活动,故只对昼间进行监测。监测数据表明广东秋盛噪声排放达标。
3.2.5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
根据广东秋盛环评批复《关于普宁市秋盛化纤有限公司年产涤纶短纤维5万吨、塑料粒1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普环建函[2007]022号),核查时段内,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2.92 t/a,二氧化硫:20.9 t/a。目前,还不需核算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3.2.6 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情况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批复,广东秋盛配备了锅炉、导热油炉脱硫除尘设备,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200t/d。日常监测结果表明,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污水处理站工艺及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现状要求,监测数据稳定达标。公司各项环保设施均备有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日常记录资料,环保设施同步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已进行了规范化设置,符合《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GB15562.1-1995)有关要求。
3.2.7 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行业”和“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广东秋盛不属于“环发[2010]54号文”中“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行业”和“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且暂未被列入须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公司进行了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为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2010年12月2日,揭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科学技术局组织对公司进行清洁生产企业审核验收。2011年9月公司被评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
3.2.8 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
广东秋盛属于化纤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重金属,不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
3.2.9 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3.2.9.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广东秋盛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及煤渣。生活垃圾由普宁市占陇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回收处理;燃煤煤渣由普宁市新华捷建材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3.2.9.2 危险废物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安全处理处置。
4.环境管理、环保处罚及突发环境事件
根据有关环评及环评批复,广东秋盛现有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风险源。公司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4.1 企业环境管理、环境纠纷及违法处罚情况
4.1.1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广东秋盛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置一名厂级领导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制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协助领导运作。同时,建立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企业的相关环境保护问题。环境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和监测兼职人员2~4名,全面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任务,协调公司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公司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图见图3-13:
图3-13 广东秋盛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图
4.1.2 环保规章制度
广东秋盛已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环保规章制度,保证公司日常环保管理有章可循。规章制度有关情况见下表:
表 广东秋盛环保规章制度情况
环保制度名称 | 签发人 | 生效日期 |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马秋镇 | 2009.9.18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马秋镇 | 2013.1.29 |
4.2 环境纠纷和违法处罚情况
根据环保核查企业所在地环境保护局揭阳市环保局出具的守法证明,广东秋盛本次环保核查范围内企业核查时段2013上半年度内均能够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3 突发环境事件
广东秋盛属于化纤制造行业,主要产品为再生聚酯涤纶短纤维,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但公司为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环境事故应急小组及应急程序和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1月26日经过专家评审,于2013年2月1日在普宁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5.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5.1 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总局令[2007]35号)第十九条的要求:“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公开下列企业环境信息:(1)企业环境保护方针、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及成效;(2)企业年度资源消耗总量;(3)企业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情况;(4)企业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5)企业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6)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废气产品的回收、综合利用情况;(7)与环保部门签订的改善环境行为的自愿协议;(8)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9)企业自愿公开的其它环境信息。”,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依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自愿公开企业信息的企业,可以将其环境信息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方式,或者通过公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
我司目前设有官方网站,网址为 http://qiushengzy.com/。公司计划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及《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文件的要求,制定环境信息公开计划,定时向社会自愿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情况、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相关环保信息。在本次核查过程,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的有关要求,在公司网站上公开了环保核查申请文件及申请报告。
6.环保核查绩效及持续改进
6.1 环保核查绩效
2012年度,我司实施几项环境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深度治理及回用工程、锅炉废气治理工程、改扩建项目生产工艺有机废气处理工程。
6.2 持续改进
我司环保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达到作为一个上市企业的要求。企业上市后,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应肩负起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责任。企业应严格按照监测频次进行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措施,应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定期公开有关企业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保设施运转、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等信息。
7.结论
根据《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上市公司环境保护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办函[2008]373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的有关规定,我司进行了4次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现申请环保部门对我司补充核查2013年上半年环境保护情况。现补充了2013年1月~6月有关环境保护材料,报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一、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
二、2013年广东秋盛现有项目及募投项目均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较好;
(一)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二)委托揭阳市、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定期监测,排放废水、锅炉烟尘、工艺废气及厂界噪声排放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
(三)公司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2.92 t/a,二氧化硫:20.9 t/a。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未对我司下达总量减排指标;
(四)我司对各项环保设施均建立运行台帐,环保设施同步运行情况良好稳定。
(五)我司委托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自愿进行了清洁生产审计工作,2011年9月被评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
(六)我司原辅材料、生产线及产品不涉及国家严控的五类重金属(镉、汞、铅、砷、铬)及其他有毒有害重金属的排放;
(七)我司的产品及原辅材料均未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等规定的禁用物质,也不涉及新化学物质的使用;
(八)我司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燃煤煤渣。生活垃圾由普宁市占陇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回收处理;委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安全处理处置。
三、我司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未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风险事故;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但公司为强化环境管理,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环境事故应急小组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四、在核查过程,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的有关要求,在网站上公开了环保核查申请文件及申请报告,落实了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综上所述,广东秋盛总体上能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101 号、环办[2007]105 号、环发[2008]24 号)、环办函[2008]373 号、环办[2011]14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环发[2012]118号)等文件规定,基本满足上市企业环境保护核查的要求。